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🍙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🍾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🕚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😝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💾)《若干措(🏆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🔪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👙)统一的医保信(❕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🥡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🅿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🎵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🤯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🤫)药投资基金等(✂)多种方式,为(🐧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🦉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🍰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🖐)创新药,企(🎹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🌥)策指导。医保(🚥)部门与(🆒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🐯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🎽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🚫)物研发相(👋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🧀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📒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💸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🔓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🔪)医保定点(🥓)医疗机构(🌏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🤭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🕖)时调整药(🚐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🆕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⛅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🦖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📜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📗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💔),可商(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🚛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🏸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🌩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🆔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🎰)基本医保承受力(🏃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😠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💥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👥)录、商保创新(🚔)药目录或同(🌊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🖥)还(📰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😰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🎆)位可(🐥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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