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🚝)的《支(🕍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🍣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💳)措施》)对(🤠)外发布。中新健(🕙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👯)条便提(🚒)出“支持医保(🚶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🕑)国统一的医保(😵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👔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🤬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📌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🏽)多种(🏞)方式,为(🕺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🐖)资,培育支(👦)持创新药的耐(📜)心资本(💯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🥜)药,企业(🦕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🌖)部门(🈸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🐇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👟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🎏)药物研发相关(🤾)任务落地(🧘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🏖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🐒)入医疗机构(🌃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🌘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♌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🐹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🎼)目录数量、药(🗯)占比等为由(📥)影响创(🚳)新(🔎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🙈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🚊)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🆖)优化基本医保(💯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🆚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👞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🛹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🚀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⛎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🦃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👩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♓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🏤)目录(🐔)是健全多(💳)层次用药保障体(😜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🤠)确基本医(🤘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🕞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😑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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