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🤒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📮)》)对外(⛑)发布。中(🏦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💉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😂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🖥)都一一给出(👉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🌅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💎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♈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👰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🕎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🔢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📔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🌙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🦓)推(👔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🌚)焦重大(⚾)传染病(👉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🗺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⌚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🍼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🌓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⛎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🥐)会上强调,首要(🌘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🌦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🅰)障临床诊(🥒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📥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😞)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⬅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😃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🌫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🤾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📞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🌌)床价值大(🍴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🛐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🐪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🐱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🏤)层次用(💱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🚯)。该目(💟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🛒)目录同时申报(🐝)、同步调整,程(🧕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💷)报(🛏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🏎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➰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🍑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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