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🍽),国(🏖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🔐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⚾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🍊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🍦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😼)好疾病谱、临(🚀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👩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🥊)机(⚾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⭕)在资金方面(🕥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🧛)创新药投(⬆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🙉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🌆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🍸)围绕药品目(🦏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⛳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💸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💞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🥔)病等重(😱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💠)多部(📮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📺)录(📡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🗽)门”环节。国(😶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🌽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💙)药品(🤝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🐵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🎸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🌶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🍉)新药目录内药(🌰)品可(🐉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🕐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⚫)》提出(🍅),定期调整(🐼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⛰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🍗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🏙)围(🆕)的(📗)可行路径。 (🚿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🌵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🔊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👋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🖕)同时申报、同(🏠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👡)致,企业可以自(🆎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🌵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🆔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🧜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🥤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⛳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