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😘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🐰)印(🛣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🌒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👟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🔉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💮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🦃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😴)分析(🗿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🧝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🔖)通过创新药(🏻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🧗)期投资,培(🚠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🔡)部门受(🏭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🧘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🚜)国家科技重大(📄)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🆒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🔐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🥋)研发相(🎢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👃)门联动的支(👰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💸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🔺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🤱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🗂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⛱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📑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🍆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🚿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🛹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📩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🤡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👁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📱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🗺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📄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📔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🍕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🔖)管理司司长黄(⏰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🕤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🎈)保保(🍝)障边界,为(⛽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🏽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🍵)划实现商保创新(🆖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🤬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📼)新健康记者还(🔴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🔱)目(🍝)录中的药品是(🏻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🕳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❗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😕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😳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