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🏬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💐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🍏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🍃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💤)”“支(🤭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💡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🕋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🚩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🆓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🔭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🥓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🚹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🛐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💎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🎨)新(🦃)药研发提(👡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🍴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🍛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🐤)展(🏕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🍓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🏁)提(🔞)到(🈂)组织实施(👡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🛃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🥙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🥫)机(🏔)制。 此前,即(👴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🌼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🌂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⏩)构(🌯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🌮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👖)“一品(🥅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🎪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🍝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⏭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👥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🔸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💠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🧔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👑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🔪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🌖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⤴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🌯)中的药品(➕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🏀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👋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🤭)是推荐,而且价(🛅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🙅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