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🌚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🧘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🍇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🏵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🕵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🐌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💻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🗑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🖊)多种方式,为(🥟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🤦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😝)耐心资本。 (🛥)另(😳)外,文件提出(💎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📎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🐞)同(⏭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🥡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😩)范围等(🎾)开展交流(🍎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👎)药物研发国家(💁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🏆)发重(🤜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🎒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💍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🆘)王国(👬)栋(💅)1日在政策(👢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📇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🦃)会,根据需要及(🐾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🤝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🧤)用名(😽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😧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🎅)将符合条件的创(🆘)新药纳入医(👸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🌦)下称商保(🏢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🍟)高、临床价(🍐)值大、患者(🍮)获益(🛁)显著且超出基(👼)本(⬇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🈂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🔩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😫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🥂)录与医保(🛒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🏓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🕹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💅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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