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⬅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🔨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🌒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😱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📲)发适配(🛵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🍓)资金方面,文件(🎄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🔒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📞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😜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🥩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🦃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❄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🗞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🔏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😍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🔘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🎅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🛢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🚁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🚮)重(📦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🎸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🦁)家医保局医(💬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🗿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🍣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⛸)定点医(🍲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📋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🦖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💢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💤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🏁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🦁)整优化(🐝)基本医保(🏌)药品目(🔪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👻)件的创新药(🎛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🏂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👾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📇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🀄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😌)下称商保创(☝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🤘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🔉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🍗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🧑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👚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🔶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😏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🧗),企业可以(♏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👗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🏹)人表示,“因(🎰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📎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➿)价(🏰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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