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💑)家卫(👫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🚅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🌶)的若干措施(🧀)》(以下(🔽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😋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🏛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⏲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🐂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🕶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🛄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🗽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🌕)率。 在资金方(🌭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🐂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🕸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😷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🙀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🌋)保部门与企(🏬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🦓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👒)围等开(💐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🎢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🏄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⏬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💀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🔖)保局医(🦊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⏱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🔴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🚪)药品目(😔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🔷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🥁)患(🚡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📈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📟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🍩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🚂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⚪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🍐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🥘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🤽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🙎)文件中(🚋)的(🖱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🐸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🔒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🆓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🦓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🎺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😰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🔚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💮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🛃)进入商保,并(🎙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🔤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🗣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👇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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