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🛁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🈚)高(🆘)质量发展的若(🎹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🔧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🏉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💬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🌩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🦀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🍀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🧐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🥄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💫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💁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🚽)公司通过创新药(⏫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👧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💇)创新药,企业可(👾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⬛)药(🥍)、支(🃏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🚲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🐧)等重点领域,推(😋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🗑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🕠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✔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👧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🕯)医疗机(🖼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💕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🎃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🍷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🏺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😳)品两规(👱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📸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🚫)施》提(🤺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😞)”的基(🏩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🏋)纳(👢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💉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🕰)件(🍮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🤮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🚀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🛅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🕢)值创(🎵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📒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🤳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😁)示,“因为不同(🥌)的产品(🔏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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