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🚾)施》(以下简(🤓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🐸)提(🐨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📸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🧥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📞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⛪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🔺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😛)保险扩大创新(⛺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⤵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📏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🔂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🍹)保部(🤘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📑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🥕)创新药(🚋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🐀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💰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🎌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❔)节。国(👾)家医保局(🌇)医保中心(🥏)副(🏸)主任(🍔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🍷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🦉)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😮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🌟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🚑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🈸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🐼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🔓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👸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🤺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👼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👋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🔕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🐧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🦗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♎)受力的高价(🦔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📽)局计划实现商保(🧑)创新药目录(🏽)与(👽)医保目录同时(💘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🥦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😂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📿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🦉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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