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⛅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🕘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🥒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🎇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🖖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📕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👦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🕖)布局研发管(😒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㊗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🚱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💖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🎍)围等开展交(🆔)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🌊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🕝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🆗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💢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🛣)副主任王国(🐺)栋1日在(❗)政策解读发(🐦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🤬)励医保(💐)定点医疗(🌄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😲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📲),不得以(🎣)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🥠)录数量、(💛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📒)通用名药品只能(🔄)有两个规(🦉)格的(🚡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🦏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🔳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🍱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🧣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💒)新药,可商(😘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🔥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🦓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🦋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🕑)药(⏱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😭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😅)障边界,为超(🚁)出(🔏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📒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💺)申报、(⚡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🗿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📔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💨)现场获悉(📫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🐒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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