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🚍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⛴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🎄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💨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🚷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⏳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😆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🐝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🧝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🍮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😠)筹(😵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🐀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👉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🔞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🧟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🧢)医院(🆘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🐫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😳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🥠)医疗(😳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💓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🤷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🏫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👿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🥈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😈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📆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🎈)优化基(💔)本医(😆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🥤)础(🐝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🔞)医保目录。应对(🐀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🏸)商(😄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📰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🥍)称(🏌)商保创新药(🌅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🥗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🐋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🤝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🗂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🌺)目录同时申报(🔉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🔂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🗻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🧑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♐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🤷)也是协(🌎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