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👰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💲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🆕)称《若干措(😳)施》)对外发布(🍭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🌟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⛺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📏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👦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🕟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🙁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🏁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🚞)商业健康保(🐛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🌉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🧢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🛰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🤢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🙄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🏊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🔪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🌫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👡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🍠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🦖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🎠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💱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🛵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🚷)新药纳入(🎽)医保(🚈)目录。应对(🤤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🎺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🌧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☝)外,此(😰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🎗)程度高、(🍆)临床价值大、(🔠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⛏)药。 (🍝)在发(🌺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🅾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😧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🙋)明确基(🚩)本医保保障边(🕰)界(🎋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🎋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💒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🐧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🛰)同(📽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🕗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🥐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🙊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🙄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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