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✏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🌰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😚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🎺)难(😀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🔻)措施》首条(🐾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🏃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⛹)数据(🚅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🌜)向(🔐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🍛)励商(🎓)业健康保(🈴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😞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🔻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🎶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🛰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🙂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🐑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🏔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🔓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🦅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🗼)支持机(🔟)制。 此前,即(🧦)使进(🔍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🅿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🛅)极进入医疗(😘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🐨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🚞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🔐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🚢)限制)。 (🏊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♉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🎐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⛲)大亮点是(🌥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🐎)床价值大、患(🛢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😂)发布(👸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🅱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😆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💸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🚐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🌹)录、商(🦊)保创新药(🌥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🙆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🔇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🐫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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