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🗨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😭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✏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🐡)发展(🥨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🎵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🖍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🕥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🍋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❤),支持(🎉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💒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🔤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🧢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🔸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🏃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👵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👢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🦂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🍟)染病(🌙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🔘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📭)常卡在(😬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🦉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🦉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🔰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🔰)新(🚳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🚆)用名药(🍻)品只(💝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⏪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💗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🙎)基础上(🕐),按程序(👳)将符合(💚)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🚒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👫) (🖱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🐤)保险(🚵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💖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🙈)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📺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👷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🙏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🕊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🚨)目录同时申报(🏚)、同(👂)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🕥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🚝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🈹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⬛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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