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🥍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👛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🛂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🏵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👾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🏊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🖍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😭)出,鼓励商(📧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🦄)发提供稳定(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😍)家药(🐃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🏥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🐺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😯)目录准入涉及(🗃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🏸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📎)保目录,创新药(🅾)也常(👳)卡在(➗)医院“进(🛁)门”环节。国(🚢)家医保局医保(⬜)中心(🥑)副主任王国栋(👄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🌏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📇)目录更新公布(🎱)后3个月内召(📖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♋)采购绿色通道(🥄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🚺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⌛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🚆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🔭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🐿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📖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👯)有关部门(😜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✝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🌖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📌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🍋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🆕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🍻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😞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🔔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🎁)者还在发布会现(⏲)场(🚭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🍎)商(🍛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🐘)时候(🤴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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