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🔋)量(🦖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🥁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🌰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🕊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🥞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🐅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💮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👲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🛥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🥄)发方(🐭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🥜)业健康(🌺)保险公(⏹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🦉)金等多种方(🦌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💅)药的(🏄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👎)件提(🍀)出,上市申请(✡)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🤤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🤕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🍱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👔)门提到(⏺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👹)项(🦊)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🐃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🎒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🧒)完善多部门(💌)联动的支持机(📅)制(👗)。 此前,即使(🍊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🦔)《若干措(🎓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🐠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🦕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🚨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🌸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👝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🈸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🚩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⚓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🔯)保支付(🎒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😛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🤯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🕟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♿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🐱)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🕹)承受力(📛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🏂)付渠道。” (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🖇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🔀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📯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😣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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