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🌤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🍶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🕟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📵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🗣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📽)等(🈯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🎌)险扩大创新药(📛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🌠) 另(🥢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🏊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🔐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☔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🕴)入涉及(😶)的主规格、参(🛂)照药(😷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🚠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🚁)研发国(💒)家科技重(😎)大专(🚚)项,聚焦(🚇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😂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😠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⛎)院“进门”环(🌆)节。国(🦊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🕌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🧖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🍂)目(😖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📋)时采购(🍎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💡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🚚)药配备使(🌗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🎳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💁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🔔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👌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🙅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👮)公共卫生事件(🎽)等特(🌛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🏭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😖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🚕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🎢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🍉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💍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🎄)药目(🔔)录或同时申报(📡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⛳)发布会现场获(🍔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🙉)的药品(⭐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🤴)边界在这里(✈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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