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🏹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🔧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🥗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⛽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🗯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🌋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🌙)管线,提升创新(⛷)效率。 在资(🏨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🌾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🎥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🐣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🙃)件提出,上市(🥎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😒)门给予(🕉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🌦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📫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🌤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🚙)地实施并完善(😡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🗾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🔗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📵)布会(🗺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🆗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🗣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🔟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👗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🤜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🧕)疗需求和患者合(⛎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⬅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🈯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👶)个规格(⏯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🥑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🛶)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🚍)程(☝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🍑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♑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🏾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🎶)的一大亮(📀)点是提出设立(⚓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🥙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⛺)药保障体系(🌗)的第一步。该(💕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👏)基本医保承(🍫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📯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🐩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➖),商保(🐫)创新药(👼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⏪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🍨)价格应该也(🚭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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