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💼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🔻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🔯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🔟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⛄)创新药(🏩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🚢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🍵)业、科(🦋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👷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🥅)耐心资本。 (📘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🍯)申请获得国家(😿)药(⏰)品(👚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🎶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🚝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🔨)企业(📙)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😔)准(🧟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🤳)开展交流。 (⛺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🚘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🦐)儿童用药(📼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😍)的支持机(🐜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🙃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🗑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💎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🌰)药(🏑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🌔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🏘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🚎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💸)规(🗂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🍆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😗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🛡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🌤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🎵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😢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🕣)司长(👼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💑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🤤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⛔)心宇进(🔧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🖥)、同(💔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🦑)录或同时(✉)申报两者。” (🤣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🔉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🗒)计(🌾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📵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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