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🐝)下简称《若(🏺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🔲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🔵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📨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🌨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🎵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🏣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🔚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⛩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🏰)、医疗机构等(🏙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🗽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🍜)。 在资金(🐨)方面,文件(🌯)提出(🔭),鼓励商业健康(🏞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🗨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🔂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🏞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🌕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🍐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😥)创新药研发方(🔯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👠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🚙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🗂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🚰)此前,即使进(🐊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⏮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👸)药品(🅾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🗳),不得以医(🦅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🚉)比等为由(👬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♈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🕒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㊗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🍟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🗡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📸)新程度(✉)高、临床价值大(🛍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🚐)新(📫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⚾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📔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🧤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🛁)基本医保承受(🚴)力(🎚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📟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🕛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🤮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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