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🤝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🎺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🌁)康注意(🐻)到,对于(🏡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🌉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🍐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🎟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🙈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🐢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🚒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📣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🚕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🌯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🛡)发方(👯)面,文件专门提(🍕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🎷)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🤐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🌇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🛎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🔲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🕍)中心副(🤙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📕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💱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🏧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🎱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💧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🥉)目录内谈(👋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💧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🃏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🍊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🚌)的可行路(🚬)径。 另外(🐍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🧝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🌏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🚨)高、(🏰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🤬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💷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🎋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🕖),为超(🏃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💊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📨)健(🕊)康记者还在发布(🚭)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👟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🤟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😽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🏺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🍶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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