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🌮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🥉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🚼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📦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🛺)于创新药(🔝)研发”。具体(🚱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⛅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🍨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🍹)发管线,提(👗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👞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🍮)心资本。 (🚙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🦇)请(➖)获得国家药品(🐭)监管部门(❔)受理(🛑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🥙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🤩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💲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🐤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🍇)实(💷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🔀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🔙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👡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😕)品配备或设(💒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😳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🚼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🤷)配备使(🔍)用。医保目录(✌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🔔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🉑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🤪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✉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📧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🐶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♍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🦀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🗳)务管理(🥒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🔩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🔜)支付渠道(🛶)。” (😼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⚾)保创新药(🦂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🤠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🏜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🐐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🎸)是(🥩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🔜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🗡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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