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🌦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🤬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🤦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👟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🐂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🤠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🥘)业健(👈)康(🚲)保险扩(🎰)大创(😑)新药投资规模(🧖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🕋)多种方式,为(💯)创新药(👰)研发提(🍉)供稳定的(🕞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🛡)心资(👣)本。 另(🕦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😔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⏳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💣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🤦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👁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🕷)科(🥤)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😯)重大传(🎺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👫)动的(💍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🍒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🚈)目录更新公布(🆖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🕞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🛤)疗需求和患者合(😊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🙍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🌹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😋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🏙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🚙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🕸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🕧)文(🤗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🧙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🙉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🖤)药服务(💅)管(💚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🍭)同时(🤷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📉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🕍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👾)康(🤛)记者(🍠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🐘),“因为不同(⛪)的产品设(🧣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👉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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