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🧚)委印发(🔋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🧦)健康注意到(🎪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🏧)发展困境(🎥)——“研发(💷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🔦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🌻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📘)持医药(🍕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🍬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🔖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🔒)心(🎄)资本。 另(⛄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🛶)创新药(🧐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😆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🅱)涉(🏁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🚽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🔼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🌖)染病、高发重大(🙅)慢性(😨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🖊),推动(🐣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✉)善多部门联动(🤖)的支持机制。 (😉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🦕)副主任王(🚲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😭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🥡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🤫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🌷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🌴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⚾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🙇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🥂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🍫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🥎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📃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😮)、患(🦑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🍫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🎽)局医药(🎍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➡)渠(🎗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📍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❓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🚦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👄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🐶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🐜)场的边界在这(🎴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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