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🌵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👄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📸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🛒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🛫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🥏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🐯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🤠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㊙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🎴)药投资基金等多(😺)种方(🤥)式(💗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😴)另外,文件提(👵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🏹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🙏)部(👹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😋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🏎)创新药研发方面(🎾),文(🛬)件专门(⚽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🦋)高发重大(👴)慢性病、(🌯)儿童用药、(🎊)罕见病(🎷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🗝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🔝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😴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🎣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🌝)或(😺)设立临时(❣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🆎)构用药目录数(🌱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🍕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😖))。 《若(📨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🚊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🍀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🔠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🕺)部门(✌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👮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🤪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🐹)是提出设(🎊)立“商(🍋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📳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🕢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🐉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🙂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👵)示,“商(🍰)保(🕊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🔵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🐦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🚴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🦕)边界在(🔅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