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🛺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🚵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🍅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🈹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🥎)保数据用于(🐬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🥐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🕓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😮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🔙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🥞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🐬)率。 在资金(🥃)方(🚚)面(🔛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🏪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📪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🚀)基金等多种(🥁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🆔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🎮)申请(🤹)获得国家药(♌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⚾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⛽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🖇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🍻)新药研(🤾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🦗)到组织实施(✖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✍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🔻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🎆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🖊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📴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🤟)理用药权益(⚽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👕)谈判药品和商(🈚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🕔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🍩)的创新药纳入(🧛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💃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🐟)径。 另(🕷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⏩)者(🔮)获益显著(🎉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🌍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😛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🗒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🐧)报(💚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🚠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⛽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