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🔒)业界关心的创(🏋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🌿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🐳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💭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➡)方向、(🐊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🎹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💛),鼓励商业(🏯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🚺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🤜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🕳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🔴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🚴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⏸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㊙) 在统筹(🏹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🏢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🌰)大传染病、(🔛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⏱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🚄)极进入医(🐖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🍀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🧖)机构用药目录(🕙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🧚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🎋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🧚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🧐)两个(🦂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🧡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🐓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⭕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⛄)殊情况必需(🐊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👕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🦖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🌪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🐨)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😸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🦗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🆘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💫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🥩)价值创新药(🎺)提供新支付渠(👇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🥓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💜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⛄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👉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🌝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🏰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🍞)是市场行为(⏫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🌴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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