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🈹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✅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♓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🏝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🤫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🐲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👈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🔊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🚂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🍵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🛑)持创新药的耐(✴)心资(🌳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🌌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🐧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🏂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⛺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🕰)参照药(🦄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🏠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🍅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😹)任务(🌰)落地实施(⛑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⚽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➖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💐)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🤼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🏹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🌈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🐍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🏫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👲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🛴)”的基础(➕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⛲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😽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🙀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🗣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🍝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🤧)药保障体系的第(🛷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⛩)边界,为(⛰)超出基(🎎)本医保承受(🔠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🧡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🎽)悉,商保创新药目(⏹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💭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🐉)定位可(🍃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😡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🅾)应该也是协商(🗾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