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🤥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👺)新药高质量(🐗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😂)《若干措施(🎖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⛹)企发展困境(✈)——“研发难(🦎)”“进院难(🙈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🏇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🗄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💌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🚘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🛋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🏕)投资,培育支持创(Ⓜ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🤓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🚾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🗃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🔽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🤽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🕺)任务(🅿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🔪)节。国家医(📅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🚽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🤤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♒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📌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🎭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🔟)判药品和商(🍄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🍳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🔞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🌼)的创(🙄)新药纳入(🥁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🙎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🙎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🎪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📓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💧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🆖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🍫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🥂)与医保目录(🏣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🖼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📡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〰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💧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🍬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🐣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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