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✉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🐊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🦀)出“支持(📋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🛥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🍅)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📝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🀄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🔦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🌠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🔥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🤞)药投资基金等多(⚾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📆)定的长期投(🍿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🧔)市(🌨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😄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😃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❓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🎽)大慢性(🍌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😺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💠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🦓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📭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🤖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📦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🌨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🕎)目录内谈判药(💊)品和商保创新(🕸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🍸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🧔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📼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🥃)门(📵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🎃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📨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😽)录”(以下称商(📠)保(⏩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📑)医(🐼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🌧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😜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🦏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🏃)进一步表示(🦏),“国家医保(🔏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🉑)序基本一致(🐧)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🌮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🍾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🌻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👸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🏧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📃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🕉)一样,这是(🤐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📀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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