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🎧)高质量发展(🐣)的(🦂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🏰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❗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🧘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🥖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✈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🕳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😤)向、布局研发管(♌)线(💎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🗝)金方面(💅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🍋)方式,为(🎐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🚮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🌧)申请获得国家(🚱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🔽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🎈)参照药、(🍊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🗡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🧗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💣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🍔)大慢性病、儿(🗒)童用(🎰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➖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😒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🕺)绿色通道,保障(🌒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🐱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🕘)药目录数量(👈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🖥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🥪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🅿)出(🛏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🚰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🍡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⛳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📧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🚟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🧀)司司长黄心(🈯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🐱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🍳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🍪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✉)表示,“国家医(🏚)保(🏮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㊗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🍅)可以(🙊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🤙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👣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🎞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🍑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🎛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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