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🌑)》(以(⏹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🚽)件都一一给(㊙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🛅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🐀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🤙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🧝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🍞)长期投资,培育(😞)支持创新药(♋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🚽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👳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📥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💭)参照药、支付(👞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👢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🔌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💤)科技重大(🎞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🌲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🎏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👱)王国栋1日在政(🚎)策解读发(💪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📖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🐲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㊗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⬛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🈂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👄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🥐)药品可(🦃)不受“一(⏪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🔒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🌝)条件的(📩)创新药(👾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⛽)必需的创新药(👉),可(✈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🍙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😸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🖋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🙎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🏇)在发(🐆)布会现场,国家(🦆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🏡)保障体(🔱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🍈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❎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🤛)中新健康记(🗑)者还(🕕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🔻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🛑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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