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👨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🚅)家卫生健康委印(🎎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👨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🌻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🈯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🤫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💻)用(🍌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⛸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🥞)药研(👕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🔛)件提出,鼓励商(🔱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📹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👸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👒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♊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⚾)主(🕞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🏘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🌁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🛳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🔵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🎢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🚍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🎾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🕘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🛬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🦋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🛁),根据需(🦀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🚫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🤬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🤣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🤓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🕢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🅰)特殊(➖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🍍)是(🌺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🛥)录(🎎))。重点纳入创(⛎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🎀)出基本(🤯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🏬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🏰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🧐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🏯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🔌)报、(🥂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🕰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📞)纳入医保药(🌠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🍔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🥫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🥍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🦇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🌴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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