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🚅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🦎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🃏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🚲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🔏)研发需求的数(🔞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🏍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✋)方向、(😮)布(💭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🏖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🎈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🕳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🧖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🚯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🧥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🖐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🍆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💋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🎫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👝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♌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🧦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👽)药事会(🦀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❓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🚮)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🔠)个规格的限制(🦔))。 (🐡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😽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🔀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👙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🐝)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📳)公共(🗺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🥣)有关(💆)部门(🃏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🌱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🏹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🎵)显著且(⛎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😙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🍝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🚠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🎈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🐛)本一致,企业可(📞)以自(🔆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⤵),商保创新(💤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🤘)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🏼)同(🎿)的产品(🌛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👬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🍁)界在这(🛹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🍶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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