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👑)的(😅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📠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✂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🎑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🥢)施(🌅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💉)来(📖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🛠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🌞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🙎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😚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🙎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♏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🏥)升创新(🌇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🙁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🐡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🥎)提供稳定的长(⬇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🎢)创新药,企业(🔙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🦕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🏣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✏)创(🏸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🎽)发(🚃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🌌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🛐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🤰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🌤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👉)解读(🍲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🔚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🧛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🎏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🐅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🦔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🎉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🌬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🥗)司长黄(👦)心(🌒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🎖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🕯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🏮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💖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😂)还在发布会现(📕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➿)的(👁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🏻)产(🎿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👬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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