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🔈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🍎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😊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⏸)平台,做好(📥)疾病谱、临床(👜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👖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💝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🚖)创(🛢)新药投(🔓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🆚)供稳定的长期(🐘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🤢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🌼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⛴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🚓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🐶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🔗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💂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🏍)积极进(🖨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🕳),鼓励(🌋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🌶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➕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🚝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🤩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🌮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⛪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🏟)》提出,定期调(🎆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🕰)程序(📓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🧢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🔶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🐠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🤕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🎧)新(💮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♎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💭)一(🥟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🕢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🔛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🛃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💾)保(✋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⏺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🛄)”。国家医保(😺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🙏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⭕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🎑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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