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🐙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😟)发的《支持创新(❎)药高质量发(🏛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💟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🎇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📵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📒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🚨)体(🏫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👈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〰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🐈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✒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👭)商业健康保险(♒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🙍)保险公司通(😗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⛽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🔨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🐜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♌)地实(😉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⚪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💧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🙇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🌆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🏤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💥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🔫)个规格的(😚)限制)。 (🔼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🌾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🍩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👀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🍀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🔗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㊙)目(🔱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♊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🤡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📛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🤴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📽),企业(🔶)可以自(🌑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🐆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😽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💶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🍉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🌫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🦕)的边界(🏴)在这里(🏬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🎅)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🌥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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