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🌛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❔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🗼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🍉)。中新健康注(🖇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💼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🍇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🉐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😇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😝),做好疾病谱、临(⏯)床用药(💓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💟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🤢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🗯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🔓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🕚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🌪)门受(👧)理的创新药,企(🕳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🈁)发(😎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🎩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🔧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🚞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⭕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👟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🥦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⏬)新公布(🔔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🎫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🔶)量、(💎)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🐀)响创新药配备(🤓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🅿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🕷)创新药纳入(🤯)医(🎹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📖)必需的创(🌅)新(🤘)药,可商(🔟)有关(😿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🔅)床价值大、(📂)患者获益(📉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🔢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📻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📪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🎡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😂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🎷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🤫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♑)该(⏬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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