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🔪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🛷)》)对(🙊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🦊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🕶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🏨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🤐)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📁)新药研发需(🍁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🧖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📵)研发(👣)管(😈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📷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🕳)录(🍸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👧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👏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🎆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🦇)地实施(💚)并完(🏊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🐍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🤢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🕛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🕝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🍹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🕠)得以医疗(🧖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🚔)由影响创新药(🏨)配备使用(🤩)。医保目录(👛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🚚)通用名药(➡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🖊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🐵)上(👷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😕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🧡)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🕞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👼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😉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🚡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📪),“国(🏐)家(📼)医保局计(🐰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🍷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✨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🔠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🧠)负责人表(👻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🧞)不一样,这(⬇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🕎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👧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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