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🎾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🥙),对于业界(🍫)关心的创新(📟)药企发(😑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🤐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🤯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⬅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🙊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😁)集和分析,开发(⤵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🤘)数据产品,支持(🐲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🤒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🎵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😍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🔬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🍹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🍴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📥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🈶)病、(🏆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🔸)域,推动药物研(🥦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⤵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🚥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🤚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🚜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🦉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🥔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🚩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🔤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🍇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🐛)为由影响创新(🍝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🔡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🐖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⬇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🈁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👃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🤱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🕊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🚴)在(⛵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🥄)司司长(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🛳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🍘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㊙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🌁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❄)或(🔞)同时申(😦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🎲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♐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⛵)是推荐进(🕡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📝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🐸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