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🎭)国(🥡)家卫生健康(💘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😇)于业界(😎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❗)发难(🏦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🌂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✈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🔛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📖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💖)受理的创新药(🚥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🗓)门(🦓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💛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✊)规格、参(🌲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😝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📵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🛁),聚焦重大传(🦊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🤖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🌠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💥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📆)或设立临时(🗼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🛀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🚽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😯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👐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🍃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🎐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🌾)录。在坚(🎶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⛩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🔝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🏦)点是提出设立(📠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💗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🌋)新程度高(😔)、临床价值(🐺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🎙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⏹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🌵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📷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🍅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👀)品目录、商(😡)保创新药(🏄)目录(😛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🕧)健康记者(👘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🍻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💅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💌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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