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🌖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👎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🚕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🐺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🥋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🍇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🔦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📳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🛐)的创新(🤵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🚪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🌓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😢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🚢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🏢)重大传染(📲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🐒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🆔)的支(🤦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🏊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♍)策解读发(🎏)布(⛷)会上强调(🏀),首要(🛩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🚐)于药品目(🦏)录(🖍)更新公布后(🛒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📦)购绿色通道,保(🦄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🥌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👛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🥈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🕰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🔹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🕒)需的创(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🏟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📕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🎗)的高价值创(💖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🧑)。” 黄心宇进(🚫)一步(🥣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🎹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🏨)自主(📑)申(⚫)报纳入医保药品(🆚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💑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🥠)的产品设计(🥤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🐞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🥫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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