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🕵),国家医保局(😘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🗻)企发展困境(🍒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🤦)研(🎧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📜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💩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🐝)品,支持(🎮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💳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🎑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🈺)的耐心资(🆎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⏬)家药品监管部(✏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😧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🌻)予点对(🍔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🐭)可围绕(🈂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📀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😼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🥄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🔀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🏊)副主任王(🈲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📩)强调(💃),首要任务是推(⚓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📫)医(🍨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🏠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🎩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🛑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😌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🌯)行路径。 (💻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🔲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👈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💿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😋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🍩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💙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♉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🕎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😏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🥊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🥕)为不同的产(🕞)品设计的时(🔎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🎬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🔧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🏖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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