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🎷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🙂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🈚)创新(🏭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🕑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🍉)医保(🤛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🥖)研院所(😴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👫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🕑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🍠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⛱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🔀)资本。 (👽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👦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🌑)予(👙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🚾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🕖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🧑)组织实(🐫)施创新药(🏅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🏅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🎷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🔽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🍂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🤢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🌆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🙄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😞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👧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🌥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🤟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📝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👹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🏦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🥎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🤱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🐈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♉)保障体系的第(🎺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🤐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🔷)心宇进一(🏛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♟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🍸)申(🤼)报(📺)纳(👁)入(➕)医保(💓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😰)药(🏟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👹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🍮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🏹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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