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👊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🛠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🤠)企发展困境(🖍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🎾) 《若(🗄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🌶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🌥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🗣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🎰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👚)创(🤜)新药研发(🎠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🛫)药的耐心资(💛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🦕)获得国(🕐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💸)入涉及的主(☔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🐗)科技(💟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🔶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🎄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🗼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🔏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🐽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🐖)权益。 此外(🦗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📤)药占比(💹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🛄)内谈(🥋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📏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🏧)”限制(即同一(🎃)通用(🏺)名(🕥)药(🌭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🌫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📽)程(🕙)序将(♋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🦖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🏪)情况(🏂)必(📉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🐞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🍫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🔊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😶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🦌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🐵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🥛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🖤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⛔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💖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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