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🤢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🥐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😈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🧠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📹)”,文件都一一(🎤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♑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🍖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😘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👡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🚉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🎨)研发管(📎)线,提升创新效(🍛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💁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🚞)。 (♍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♒)申请获(🤵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🚽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🏓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😭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♉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🎱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🤧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🗯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⛓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🤐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🚫)新公布后3个月(🕑)内召开药事(🚮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😄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🅿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❕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💱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🤡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🥑)药品只能有两个(🚗)规格的限制(🌆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🏗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👸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👃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⛸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❄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💷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🥞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🏖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🙏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🔱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🔹)保创(🏬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🤮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🎫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🍙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🌾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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