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💢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🥈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🤦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🐬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👸)研(☝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💇)需(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⏳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🤳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👮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🎿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🌴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🏗)医保(😆)部门给予点对(🤽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🍠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🤛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🚩)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🔓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😃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🌭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📃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👜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🔁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🛫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🍏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🚡)者合理(🅰)用药权(🍢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🎠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⬛)目录内(⏸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🎲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💣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🈺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👴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🕚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😾)著(✍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🔲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🍍)心宇进一(☔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🗞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🛣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🕥)申报纳入(🚋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🗞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💦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🔆)保局(🌴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🕌)位可(🏯)能不一样,这是(♏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🧦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