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🐊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🔨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🎀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👑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🕜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🎢) 《若干措施(🗄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🔟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🌙)好疾病谱(🖌)、临床(🏎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👎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🏼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🥌)在资金方面(🧑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🕦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⛹)药品监管部门(🐗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🍃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😘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😰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🏗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⚡)物研发相关任务(⏫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🈸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📱)更新公(⭐)布后3个月内(🔔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🤵)及(🌒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🗓)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🕊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🚱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💜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😌)的限制)。 (🎵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🐒)“保基本”的(🚳)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👐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💆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🛵)文件中的(🛒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🔟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🔠)保创新药(🕸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🐖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😧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🎈)健全多层(🐑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🍐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💚)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💖)可(🌌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🕎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🤖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🦈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🏅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💏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🤲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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